第七十四章 边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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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遥远的北方,有一片漫长的荒漠。谁也不知道,荒漠的尽头在哪里。
荒漠之中,生有“魔”。无数年来,一直侵扰人世。
相传在上古年间,曾有魔潮灭世,险些倾覆人间。幸得先贤戮力抵抗,才得以保住人类火种。魔潮的消灭,也被很多人视为上古时代的终结。
北方最强大的两个国度,一名曰荆、一名曰牧。
荆牧两国都在荒漠边界驻有大军,用以镇压魔潮。
所以这片荒漠,通常被称为边荒。
意为人族的边界,繁华与荒芜的分野。
同在北域的两大强国,在各个方面展开竞争,唯独面对荒漠,始终联手。仅这一点,大概就能让人窥见“魔”之可怕。
但对于现世绝大部分人来说,“魔”也仅仅只是一个传说而已。因为自上古之后,再没有一头魔,能够走出荒漠。
大概人们对于“魔”仅存的恐惧,都在那凶名昭著的九大人魔身上了。
荒漠最东是无尽流沙,而撇开无尽流沙,大概能将荒漠的边界线平均分成两半,东边是牧国的守区,西边是荆国的守区。
作为北域最强的国家之一,牧国占据现世最大的草原,当然也有最雄健的战马。
天底下公认的最强骑军有十支,牧国独占其二。
站在牧国镇守的荒漠边界,左边是碧草连天的无边草原,右边是一望无际的死寂荒漠。天地在此处划下巨大的分野,生与死如此靠近,对比又如此强烈。
属于牧国的绵延军帐,都坐落在草原的这一边。威风凛凛的着甲骑士,沿着这条边界巡逻。除非战争开始,否则没有人愿意踏足荒漠一步。
尽管这里好像与世隔绝,孤独守在人世的边缘。但仿佛只要自己不踏入荒漠,就还身在人世中。
荒漠是死寂的,从来没有风,似乎连风吹到这里都要死去。更不可能有什么动物。除了偶尔游荡至此的阴魔,驻守此地的士卒们,从未看到过第二种生命。
巡视边境的骑士勒住战马,停下来看着荒漠。在他的视野中,一个人影慢慢走近,慢慢清晰。
他的长发简单束起,垂在脑后。身上穿着一件普通的羊皮袄,草原上的牧民都这么穿。
头发有些干枯、嘴唇有些干裂,像一个受不住熬晒的普通人——这倒不怎么稀奇,神临以下,任何深入荒漠的强者都会如此。只有金躯玉髓,才能够保证肉身在荒漠中不受侵袭。
其人拖着一个巨大的皮袋,将荒漠的地面拖出一条长痕,就那么缓步走来。身上的黑色污迹也印入骑士眼中,那是魔血,“魔”血是黑色的。
当然,最让人惊讶的其实是那一张脸。
看到他,你会惊讶,怎么有人可以生成这般模样?怎么能够“美貌”如此?
这种“美”,甚至是超脱了性别的,有颠倒众生的魅力。
哪怕嘴唇干裂,哪怕皮肤粗糙,其人五官合在一起,就是那样无可救药的迷人。
但是骑士们没人敢多看几眼,先前有一个部落的首领觊觎这张脸,结果他一直“失踪”到现在,他的部落也早被瓜分干净。
“赵!”为首的骑士大笑起来:“我的曳赅!伟大的苍图神保佑你平安归来!”
曳的意思是牵引,赅的意思是包括、完备。
曳赅就是在任何时候都拉着你继续往前走的人,在牧国,它的意思等同于兄弟。
而苍图神是牧国人的信仰。相传是一尊狼身鹰翅马足的神祇,是狼鹰马之神。但也有祭司认为,祂并无具体的身躯,不能够被确切形容。祂不具有任何人类所想象的样貌,同时也包括了所有想象。不存在于任何地方,同时也无所不在。
“宇文。”自荒漠走回来的年轻人笑道:“让我平安归来的不是苍图神,是我的刀子和拳头,。”
骑军万夫长宇文铎是一个扎着许多辫子的雄壮汉子,骑着高头大马,声音像号角一般。大笑着跃下骏马,往前迎了几步,与年轻人抱在一起。
在拥抱的时候,他小声说道:“在牧国,你应该信仰苍图神,哪怕只是在口头上。配合一下我吧,这会让你省去很多麻烦。”
分开拥抱的时候,他又换成了那副爽朗的样子:“我的曳赅这次又割下几头?”
宇文铎瞧来也不超过三十岁。在牧国,这个年纪能够做到万夫长已经很不容易,尤其他还是骑军的万夫长,可见不仅实力过硬,家族背景也不差。
姓赵的年轻人将那只巨大的羊皮袋子提到身前,堆在宇文铎脚下:“都在这里了。”
“这么多?”
尽管早有猜测,宇文铎还是忍不住露出喜色。
“继续巡视!”
宇文铎大声呼喝,让手下骑士继续巡逻。自己则将那只巨大的羊皮袋子提起,一手牵着战马,嘴里招呼道:“咱们入帐歇息!”
以宇文铎的身份,在这草原边界有一顶自己的帐篷,当然不可能太大,这是受他的官职制约的。
但有了这次的收获之后,或许就可以扩大一些。
羊皮袋子里装着的,都是阴魔的头颅。据说魔有很多种,但边荒战士能够见到的,也只有阴魔而已。
阴魔的本体半虚半实,头颅为魔气所聚,身躯才有切实的形体,或为兽形,或为人形。但死后反倒只有头颅能够保留下来,由虚转实,身躯则由实转虚,直接消散了。
在清点过阴魔头颅的数量后,宇文铎的表情更激动了。
之前在下属面前不便表露,此刻倒不遮掩:“每次收获都比前次更多,曳赅,你真是我见过的最强天才!就算比起王庭里那些天骄,也未必会差了!”
“或许只是你见得少而已。”赵姓年轻人表情平淡:“这世上的天才比你想象的更多,只是他们当中很多人……可能都没有机会成长。世界很残酷的。”
宇文铎不知如何接这番话,只得略过,转而面带诚恳地道:“汝成曳赅,我帮你请功吧。陛下雄才伟略,唯才是举,你出身哪里根本不重要。以你的实力天资,完全可以在我大牧青云直上。”
赵汝成摇摇头。
往日衣必要精、食必要细的他,此刻就大大咧咧坐在厚厚的毛毯上,手里抓着一只肥腻的羊腿啃。
“老规矩,功勋都是你的。我只要补给。”
所谓的补给,无非就是伤药、道元石、一些应急阵盘,以及进入边荒必须要配备的生魂石。人类修士以生魂石对抗荒漠中无处不在的抗拒与侵蚀。
“你才刚回来,又要去?”宇文铎很惊讶。
赵汝成随手丢掉啃干净的羊腿骨,又撕下另一只,嘴里则随意道:“我感受到了突破的契机。”
“那更应该好好休养,在一个安全的地方突破才是……”
“在边荒更快。”
“话虽如此……”宇文铎犹豫了一下,还是问道:“一直以来,我其实都有个问题想问你。我很想知道,是什么让你这样拼命?”
赵汝成停下啃羊腿的动作,沉默了一阵,低头看着自己心口的位置。
“是这颗悔恨的心。”
荒漠之中,生有“魔”。无数年来,一直侵扰人世。
相传在上古年间,曾有魔潮灭世,险些倾覆人间。幸得先贤戮力抵抗,才得以保住人类火种。魔潮的消灭,也被很多人视为上古时代的终结。
北方最强大的两个国度,一名曰荆、一名曰牧。
荆牧两国都在荒漠边界驻有大军,用以镇压魔潮。
所以这片荒漠,通常被称为边荒。
意为人族的边界,繁华与荒芜的分野。
同在北域的两大强国,在各个方面展开竞争,唯独面对荒漠,始终联手。仅这一点,大概就能让人窥见“魔”之可怕。
但对于现世绝大部分人来说,“魔”也仅仅只是一个传说而已。因为自上古之后,再没有一头魔,能够走出荒漠。
大概人们对于“魔”仅存的恐惧,都在那凶名昭著的九大人魔身上了。
荒漠最东是无尽流沙,而撇开无尽流沙,大概能将荒漠的边界线平均分成两半,东边是牧国的守区,西边是荆国的守区。
作为北域最强的国家之一,牧国占据现世最大的草原,当然也有最雄健的战马。
天底下公认的最强骑军有十支,牧国独占其二。
站在牧国镇守的荒漠边界,左边是碧草连天的无边草原,右边是一望无际的死寂荒漠。天地在此处划下巨大的分野,生与死如此靠近,对比又如此强烈。
属于牧国的绵延军帐,都坐落在草原的这一边。威风凛凛的着甲骑士,沿着这条边界巡逻。除非战争开始,否则没有人愿意踏足荒漠一步。
尽管这里好像与世隔绝,孤独守在人世的边缘。但仿佛只要自己不踏入荒漠,就还身在人世中。
荒漠是死寂的,从来没有风,似乎连风吹到这里都要死去。更不可能有什么动物。除了偶尔游荡至此的阴魔,驻守此地的士卒们,从未看到过第二种生命。
巡视边境的骑士勒住战马,停下来看着荒漠。在他的视野中,一个人影慢慢走近,慢慢清晰。
他的长发简单束起,垂在脑后。身上穿着一件普通的羊皮袄,草原上的牧民都这么穿。
头发有些干枯、嘴唇有些干裂,像一个受不住熬晒的普通人——这倒不怎么稀奇,神临以下,任何深入荒漠的强者都会如此。只有金躯玉髓,才能够保证肉身在荒漠中不受侵袭。
其人拖着一个巨大的皮袋,将荒漠的地面拖出一条长痕,就那么缓步走来。身上的黑色污迹也印入骑士眼中,那是魔血,“魔”血是黑色的。
当然,最让人惊讶的其实是那一张脸。
看到他,你会惊讶,怎么有人可以生成这般模样?怎么能够“美貌”如此?
这种“美”,甚至是超脱了性别的,有颠倒众生的魅力。
哪怕嘴唇干裂,哪怕皮肤粗糙,其人五官合在一起,就是那样无可救药的迷人。
但是骑士们没人敢多看几眼,先前有一个部落的首领觊觎这张脸,结果他一直“失踪”到现在,他的部落也早被瓜分干净。
“赵!”为首的骑士大笑起来:“我的曳赅!伟大的苍图神保佑你平安归来!”
曳的意思是牵引,赅的意思是包括、完备。
曳赅就是在任何时候都拉着你继续往前走的人,在牧国,它的意思等同于兄弟。
而苍图神是牧国人的信仰。相传是一尊狼身鹰翅马足的神祇,是狼鹰马之神。但也有祭司认为,祂并无具体的身躯,不能够被确切形容。祂不具有任何人类所想象的样貌,同时也包括了所有想象。不存在于任何地方,同时也无所不在。
“宇文。”自荒漠走回来的年轻人笑道:“让我平安归来的不是苍图神,是我的刀子和拳头,。”
骑军万夫长宇文铎是一个扎着许多辫子的雄壮汉子,骑着高头大马,声音像号角一般。大笑着跃下骏马,往前迎了几步,与年轻人抱在一起。
在拥抱的时候,他小声说道:“在牧国,你应该信仰苍图神,哪怕只是在口头上。配合一下我吧,这会让你省去很多麻烦。”
分开拥抱的时候,他又换成了那副爽朗的样子:“我的曳赅这次又割下几头?”
宇文铎瞧来也不超过三十岁。在牧国,这个年纪能够做到万夫长已经很不容易,尤其他还是骑军的万夫长,可见不仅实力过硬,家族背景也不差。
姓赵的年轻人将那只巨大的羊皮袋子提到身前,堆在宇文铎脚下:“都在这里了。”
“这么多?”
尽管早有猜测,宇文铎还是忍不住露出喜色。
“继续巡视!”
宇文铎大声呼喝,让手下骑士继续巡逻。自己则将那只巨大的羊皮袋子提起,一手牵着战马,嘴里招呼道:“咱们入帐歇息!”
以宇文铎的身份,在这草原边界有一顶自己的帐篷,当然不可能太大,这是受他的官职制约的。
但有了这次的收获之后,或许就可以扩大一些。
羊皮袋子里装着的,都是阴魔的头颅。据说魔有很多种,但边荒战士能够见到的,也只有阴魔而已。
阴魔的本体半虚半实,头颅为魔气所聚,身躯才有切实的形体,或为兽形,或为人形。但死后反倒只有头颅能够保留下来,由虚转实,身躯则由实转虚,直接消散了。
在清点过阴魔头颅的数量后,宇文铎的表情更激动了。
之前在下属面前不便表露,此刻倒不遮掩:“每次收获都比前次更多,曳赅,你真是我见过的最强天才!就算比起王庭里那些天骄,也未必会差了!”
“或许只是你见得少而已。”赵姓年轻人表情平淡:“这世上的天才比你想象的更多,只是他们当中很多人……可能都没有机会成长。世界很残酷的。”
宇文铎不知如何接这番话,只得略过,转而面带诚恳地道:“汝成曳赅,我帮你请功吧。陛下雄才伟略,唯才是举,你出身哪里根本不重要。以你的实力天资,完全可以在我大牧青云直上。”
赵汝成摇摇头。
往日衣必要精、食必要细的他,此刻就大大咧咧坐在厚厚的毛毯上,手里抓着一只肥腻的羊腿啃。
“老规矩,功勋都是你的。我只要补给。”
所谓的补给,无非就是伤药、道元石、一些应急阵盘,以及进入边荒必须要配备的生魂石。人类修士以生魂石对抗荒漠中无处不在的抗拒与侵蚀。
“你才刚回来,又要去?”宇文铎很惊讶。
赵汝成随手丢掉啃干净的羊腿骨,又撕下另一只,嘴里则随意道:“我感受到了突破的契机。”
“那更应该好好休养,在一个安全的地方突破才是……”
“在边荒更快。”
“话虽如此……”宇文铎犹豫了一下,还是问道:“一直以来,我其实都有个问题想问你。我很想知道,是什么让你这样拼命?”
赵汝成停下啃羊腿的动作,沉默了一阵,低头看着自己心口的位置。
“是这颗悔恨的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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